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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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将环境保护、员工关怀、社会回馈等三大永续发展面向纳入本公司治理与经营,以达永续发展之目标,爰参照「上市上柜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相关法令规定,订定本公司永续发展实务守则 (以下称「本守则」),以资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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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各子公司。
本公司于从事企业经营之同时,积极实践永续发展,以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并透过企业公民担当,提升国家经济贡献,改善员工、社区、社会之生活质量,促进以永续发展为本之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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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公司于推动永续发展时,应注意利害关系人之权益,在追求永续经营与获利之同时,重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之因素,并将其纳入公司管理方针与营运活动。本公司应依重大性原则,进行与公司营运相关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议题之风险评估,并订定相关风险管理政策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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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公司对于永续发展之实践,宜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落实公司治理。
二、发展永续环境。
三、维护社会公益。
四、加强企业永续发展信息揭露。 -
第五条
本公司应考虑国内外永续议题之发展趋势与企业核心业务之关联性、公司本身及其集团企业整体营运活动对利害关系人之影响等,订定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并经董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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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公司遵循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上市上柜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上市上柜公司订定道德行为准则参考范例,建置有效之治理架构及相关道德标准,以健全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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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公司之董事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督促企业实践永续发展,并随时检讨其实施成效及持续改进,以确保永续发展政策之落实。本公司之董事会于公司推动永续发展目标时,宜充分考虑利害关系人之利益并包括下列事项:
一、提出永续发展使命或愿景,制定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
二、将永续发展纳入公司之营运活动与发展方向,并核定永续发展之具体推动计划。
三、确保永续发展相关信息揭露之实时性与正确性。
本公司针对营运活动所产生之经济、环境及社会议题,应由董事会授权高阶管理阶层处理,并向董事会报告处理情形,其作业处理流程及各相关负责之人员应具体明确。 -
第八条
本公司宜定期举办推动永续发展之教育训练,包括倡导前条第二项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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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公司为健全永续发展之管理,设置推动ESG永续经营委员会,负责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之提出及执行,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宜订定合理之薪资报酬政策,以确保薪酬规划能符合组织策略目标及利害关系人利益。 -
第十条
本公司应本于尊重利害关系人权益,辨识公司之利害关系人,并于公司网站揭露;透过适当沟通方式,了解利害关系人之合理期望及需求,并妥适响应其所关切之重要永续发展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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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公司应遵循环境相关法规及相关之国际准则,适切地保护自然环境,且于执行营运活动及内部管理时,应致力于达成环境永续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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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本公司宜致力于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使地球资源能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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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本公司宜依产业特性建立合适之环境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收集与评估营运活动对自然环境所造成影响之充分且及时之信息。
二、建立可衡量之环境永续目标,并定期检讨其发展之持续性及相关性。
三、订定具体计划或行动方案等执行措施,定期检讨其运行之成效。 -
第十四条
本公司宜设立环境管理专责单位或人员,以拟订、推动及维护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及具体行动方案,并定期举办对管理阶层及员工之环境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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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公司宜考虑营运对生态效益之影响,促进及倡导永续消费之概念,并依下列原则从事研发、采购、生产、作业及服务等营运活动,以降低公司营运对自然环境及人类之冲击:
一、减少产品与服务之资源及能源消耗。
二、减少污染物、有毒物及废弃物之排放,并应妥善处理废弃物。
三、使可再生资源达到最大限度之永续使用。
四、增加产品与服务之效能。 -
第十六条
为提升水资源之使用效率,本公司应妥善与永续利用水资源,并订定相关管
理措施。
本公司应兴建与强化相关环境保护处理设施,以避免污染水、空气与土地;
并尽最大努力减少对人类健康与环境之不利影响,实行最佳可行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技术之措施。 -
第十七条
本公司宜评估气候变迁对企业现在及未来的潜在风险与机会,并采取相关之因应措施。
本公司宜采用国内外通用之标准或指引,执行企业温室气体盘查并予以揭露,其范畴宜包括:
一、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源为公司所拥有或控制。
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输入电力、热或蒸汽等能源利用所产生者。
三、其他间接排放:公司活动产生之排放,非属能源间接排放,而系来自于其他公司所拥有或控制之排放源。
本公司宜统计温室气体排放量、用水量及废弃物总重量,并制定节能减碳、温室气体减量、减少用水或其他废弃物管理之政策,及将碳权之取得纳入公司减碳策略规划中,且据以推动,以降低公司营运活动对气候变迁之冲击。 -
第十八条
本公司应遵守相关法规,及遵循国际人权公约,如性别平等、工作权及禁止歧视等权利。
本公司为履行其保障人权之责任,应制定相关之管理政策与程序,其包括:
一、提出企业之人权政策或声明。
二、评估公司营运活动及内部管理对人权之影响,并订定相应之处理程序。
三、定期检讨企业人权政策或声明之实效。
四、涉及人权侵害时,应揭露对所涉利害关系人之处理程序。
本公司应遵循国际公认之劳动人权,如结社自由、集体协商权、关怀弱势族群、禁用童工、消除各种形式之强迫劳动、消除雇佣与就业歧视等,并确认其人力资源运用政策无性别、种族、社经阶级、年龄、婚姻与家庭状况等差别待遇,以落实就业、雇用条件、薪酬、福利、训练、考评与升迁机会之平等及公允。
对于危害劳工权益之情事,本公司应提供有效及适当之申诉机制,确保申诉过程之平等、透明。申诉管道应简明、便捷与畅通,且对员工之申诉应予以妥适之回应。 -
第十九条
本公司应提供员工信息,使其了解依营运所在地国家之劳动法律及其所享有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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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公司宜提供员工安全与健康之工作环境,包括提供必要之健康与急救设施,并致力于降低对员工安全与健康之危害因子,以预防职业上灾害。
本公司宜对员工定期实施安全与健康教育训练。 -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宜为员工之职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建立有效之职涯能力发展培训计划。
本公司应订定及实施合理员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并将经营绩效或成果适当反映于员工薪酬,以确保人力资源之招募、留任和鼓励,达成永续经营之目标。 -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应建立员工定期沟通对话之管道,让员工对于公司之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有获得信息及表达意见之权利
本公司应尊重员工代表针对工作条件行使协商之权力,并提供员工必要之信息与硬件设施,以促进雇主与员工及员工代表间之协商与合作。
本公司应以合理方式通知对员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之营运变动。 -
第二十二条之一
本公司对其服务所面对之客户,宜以公平合理之方式对待,其方式包括订约公平诚信、注意与忠实义务、广告招揽真实、服务适合度、告知与揭露、酬金与业绩衡平、申诉保障、业务人员专业性等原则,并订定相关执行策略及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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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应对服务负责并重视行销伦理。其研发、采购、生产、作业及服务流程,应确保服务信息之透明性及安全性,并落实于营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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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应依政府法规与产业之相关规范,确保服务品质。
本公司对服务之客户隐私、行销及标示,应遵循相关法规与国际准则,不得有欺骗、误导、诈欺或任何其他破坏客户信任、损害客户权益之行为。 -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宜评估并管理可能造成营运中断之各种风险,降低其对于客户与社会造成之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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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公司宜评估采购行为对供应来源社區之环境与社会之影响,并与其供应商合作,共同致力落实企业社会责任。
本公司宜订定供应商管理政策,要求供应商在环保、职业安全卫生或劳动人权等议题遵循相关规范,于商业往来之前,宜评估其供应商是否有影响环境与社会之纪录,避免与企业之社会责任政策抵触者进行交易。
本公司与其主要供应商签订契约时,其内容宜包含遵守双方之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及供应商如涉及违反政策,且对供应来源社区之环境与社会造成显著影响时,得随时终止或解除契约之条款。 -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应评估公司经营对社區之影响,并适当聘用公司营运所在地之人力,以增进社区认同。
本公司宜经由股权投资、商业活动、捐赠、企业志工服务或其他公益专业服务等,将资源投入透过商业模式解决社会或环境问题之组织,或参与社区发展及社区教育之公民组织、慈善公益团体及政府机构之相关活动,以促进社區发展。 -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应依相关法规及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办理信息公开,并应充分揭露具攸关性及可靠性之永续发展相关信息,以提升信息透明度。
本公司揭露永续发展之相关信息如下:
一、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永续发展之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
二、落实公司治理、发展永续环境及维护社会公益等因素对公司营运与财务状况所产生之风险与影响。
三、公司为永续发展所拟定之推动目标、措施及实施绩效。
四、主要利害关系人及其关注之议题。
五、主要供应商对环境与社会重大议题之管理与绩效信息之揭露。
六、其他永续发展相关信息。 -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编制永续报告书应采用国际上广泛认可之准则或指引,以揭露推动永续发展情形,并宜取得第三方确信或保证,以提高信息可靠性。
其内容宜包括:
一、实施永续发展政策、制度或相关管理方针及具体推动计划。
二、主要利害关系人及其关注之议题。
三、公司于落实公司治理、发展永续环境、维护社会公益及促进经济发展之执行绩效与检讨。
四、未来之改进方向与目标。 -
第三十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国内外永续发展相关准则之发展及企业环境之变迁,据以检讨并改进公司所建置之永续发展制度,以提升推动永续发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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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公司之「永续发展实务守则」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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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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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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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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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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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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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
欣铨承诺维护工人的人权,并以国际社会理解的尊严和尊重对待他们。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临时工、外籍劳工、学生工、合同工、直接雇员和任何其他类型的工人。本准则在起草过程中参考的公认标准(列于参考资料中),这些资料同时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劳工标准为:
(1) 自由择业
不得雇佣被强迫、受束缚(包括债务束缚)或受契约约束的劳工、非自愿或剥削性质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这包括不得以威胁、暴力、胁迫、诱拐或欺诈等手段运输、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人员。对于工人在工厂内的行动自由及进出公司提供的工人宿舍或生活区等场所(若适用),不应设立不合理的限制。作为雇佣流程的一部分,必须以工人的母语向所有工人提供书面的雇佣协议,其中包括对雇佣的条款和条件的说明。外籍劳工必须在离开原籍国之前收到雇佣协议,并且在其到达接收国后,雇佣协议中不允许有替代或变更,除非这些变更是为了符合当地法律并提供平等或更好的条款。所有工作均须出于自愿,工人可自由地随时离职或终止其雇佣关系,如按照工人合同给予合理通知,则不必支付任何罚款。雇主、代理和子代理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销毁、隐藏或没收身份证或移民文件,例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只有法律要求时,雇主才可持有此类文件。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得拒绝工人访问其文件。工人无需为其受雇而向雇主的代理或子代理支付招聘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如果发现工人支付过任何上述费用,应将该费用返还给工人。
(2) 未成年工人
在生产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术语“儿童"是指任何未满 15 岁、或低于完成义务教育年龄,或低于该国家/地区的最小就业年龄(以这三者中最大者为准)的任何人。欣铨实施适当的机制,以核实工人的年龄。支持遵守所有法律和法规的、合法利用工作场所的学习计划。不满 18 岁的工人(未成年工人)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欣铨通过合理维护学生工记录、对提供学生工的教育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保护学生工权利,确保对学生工进行适当的管理。欣铨为所有学生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如当地法律未作规定,学生工、实习工和学徒工的工资应至少达到履行同等或类似岗位的初级工人的工资水平。如果发现童工,将提供协助/补救措施。
(3) 工作时间
商业实践研究表明,工人过劳与生产力下降、人员流动性升高、伤病人数增加等情况明显相关。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而且,除非紧急或异常情况,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超过 60 小时。所有加班都必须是自愿行为。工人每七天应至少休息一天。
(4) 工资和福利
向工人支付的薪酬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在内的各项法律。根据当地法律,应按高于正常小时工资的标准向工人支付加班报酬。禁止将扣减工资作为一种纪律处罚措施。每个记薪周期,应及时向工人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资单,该工资单应包含足够信息以能够核算付出的劳动所得的报酬是否准确。使用临时工、派遣工和外包工必须符合当地法律限制。
(5) 人道待遇
不得对工人实施暴力、基于性别的暴力、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霸凌、公开羞辱或言语侮辱等严苛的非人道行为;亦不得威胁要实施任何此类行为。应清楚制定支持这些要求的纪律政策和规程,并传达给工人。
(6) 不歧视/不骚扰
欣铨承诺提供不受骚扰及非法歧视的工作场所。公司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种族或民族、残疾、怀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服军役状况、受保护的遗传信息或婚姻状况等在招聘和雇佣过程中(如工资、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等)歧视或骚扰工人。应向工人提供合理的宗教活动场所。此外,不应强迫工人或潜在工人接受可能带有歧视性目的的医学检查(包括怀孕或童贞检查)或体检。这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 (ILO) 的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第 111 号)起草的。
(7) 自由结社
根据当地法律,欣铨尊重所有工人自愿组建和加入工会、进行集体谈判与和平集会以及拒绝参加此等活动的权利。工人和/或其代表应能与管理层就工作条件和管理实践公开交流沟通并表达看法和疑虑,而无需担心会受到歧视、报复、威胁或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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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安全
欣铨意识到,除了有助于减少与工作相关的伤害与疾病外,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还可以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有利于促进生产、提高工人留任率并提高工人士气。欣铨也了解持续的工人投入和教育对于发现和解决工作场所中的健康与安全问题至关重要。
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 ISO 45001 和《ILO 职业安全与健康指南》等公认的管理体系,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健康与安全标准为:
(1) 职业安全
应采用分级控制原则,识别、评估和减少工人可能遇到的潜在的健康和安全危险(化工、电器和其他能源、火灾、车辆及坠落危险等),该原则包括消除危险、替代工艺或材料、通过适当的设计进行控制、实施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预防性维护和安全的工作程序(包括闭锁/停工),以及提供持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培训。如果通过上述方式无法有效地控制危险,应为工人提供适当的、保养良好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关于上述危险可能导致的风险的教育资料。此外,还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让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高危工作环境,消除或降低工作场所带给孕妇/哺乳期妇女健康与安全方面的风险(包括与其工作任务相关的风险),同时为哺乳期妇女提供适当的设施。
(2) 应急准备
潜在的紧急情况与事件要加以识别及评估,要实施应急计划和响应规程来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影响,包括应急报告、工人通知和撤离规程、工人培训和演练。紧急演练必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或按照当地法律的规定(以较严格的为准)进行。应急计划还应该包括适当的火灾探测和灭火设备、畅通无阻的离开通道、充足的出口设施、应急人员的联系信息和恢复计划。此类预案和规程应尽可能地减少对生命、环境和财产的损害。
(3) 工伤和疾病
应制定程序和体系以预防、管理、跟踪和报告工伤和疾病,包括以下规定:鼓励工人报告,对工伤和疾病案例进行分类和记录,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调查案例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其事故源头,帮助工人重返工作。
(4) 工业卫生
根据分级控制原则,应当识别、评估并控制化学、生物及物理等因素给工人带来的危险。欣铨如果发现了任何潜在的危险,欣铨应寻找机会消除和/或减少潜在的危险。如果消除或减少危险不可行,则要通过适当的设计、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来控制潜在的危险。当无法通过这些措施充分控制危险时,应为工人免费配备并让其使用适当的、保养良好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计划应持续存在并包含与这些危险有关的风险教育材料。
(5) 强体力型工作
识别、评估和控制工人从事强体力型工作给工人带来的影响,包括人工搬运/装卸材料和重复搬举重物、长时间站立以及高度重复或强力的装配工作。
(6) 机器安全防护
对生产机械和其他机械进行安全危险评估。对可能对工人造成伤害的机械装配物理防护装置、联锁装置和屏障,并正确地进行维护。
(7) 公共卫生、饮食和住宿
提供工人干净的洗手间设施、饮用水和卫生的食品配制、存储和用餐设施。欣铨或劳工代理机构提供的工人宿舍应保持洁净安全,并提供适当的紧急出口、洗浴热水、充足的光热和通风、用于存放个人和贵重物品的独立安全柜,以及出入方便的合理私人空间。
(8) 健康与安全沟通
欣铨为工人提供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信息,并为工人提供以工人母语或工人可以理解的语言进行的培训,使其正确认知其所接触的工作场所危险标识语,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电器、化学、火灾和物理性危害。应在工厂清楚地张贴健康与安全的相关信息,或在工人能看到的显眼位置。应在工作开始之前为工人提供岗前培训并在工作后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应鼓励工人提出任何健康和安全问题,而无需担心遭到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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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欣铨认同环境责任是生产世界一流产品的重要部分。欣铨在其生产经营中,发现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尽量减少对社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利影响,同时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本准则在起草时参考了 ISO 14001 和《生态管理与审核体系》(EMAS) 等公认的管理体系,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环境标准为:
(1) 环境许可证与报告
应取得、维护并更新所有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控)、批准文书和登记证,并且遵循其操作和报告要求。
(2) 预防污染和节约资源
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释放以及废弃物的产生,例如增加污染控制设备,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流程,或采取其他措施。应当采取措施有节制地使用自然资源,包括水、化石燃料、矿产和原始森林木材,例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备工艺,使用替代性材料,重复利用、保护资源、回收利用的策略或其他方法。
(3) 有害物质
识别、标记和管理会对人类或环境造成危险的化学品、废弃物及其他材料,确保其得到安全处理、移动、储存、使用、回收或再利用和处置。
(4) 固体废弃物
欣铨采用系统方法识别、管理、减少、负责任地处置或回收固体废弃物(无害废弃物)。
(5) 废气排放
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喷雾、腐蚀性物质、悬浮粒子、消耗臭氧层物质及燃烧副产品,应在排放之前按要求进行分类、常规监测、控制和处理。消耗臭氧层物质应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和适用的条例进行有效管理。欣铨营运流程中并无排放废气。
(6) 限用物质
欣铨遵守有关在产品中以及制造过程中禁用或限用某些特定物质(包括回收和处置标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
(7) 水资源管理
欣铨实施水资源管理计划,以记录、分类和监测水资源及其使用和排放情况;寻求保护水资源以及控制污染渠道。所有废水在排放或处置前,需按要求对其进行分类、监测、控制和处理。欣铨对其废水处理和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常规监控,以确保最佳性能和合规性。
(8) 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
欣铨制定公司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应对照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跟踪、记录和公开报告能源消耗和所有相关的 1 类和 2 类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欣铨探索开发方法以提高能源效率,并最大程度地减少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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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规范
为履行社会责任并确立市场成功地位,欣铨遵循最高标准的道德要求,包括:
(1) 商业诚信
在所有商业交往中都应秉承最高的诚信标准。欣铨采取零容忍政策,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贿赂、腐败、敲诈勒索和贪污。
(2) 无不正当优势
不得承诺、提供、授予、给予或接受贿赂以及为取得非法或不正当优势而提供的其他形式的利益。该禁令包括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协力厂商承诺、提供、授权、给予或接受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以获得或保留业务、或直接向任何人提供业务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正当利益。应实施监控、记录保留与执行规程,确保符合反腐败法律。
(3) 信息披露
所有业务往来均应透明,并且准确地记录在欣铨的商业帐簿和记录中。应根据相关法规和现行行业实践披露有关欣铨的劳工、健康与安全、环境实践、业务活动、结构、财务状况和绩效等信息。不允许伪造记录或虚报供应链中的各种实际运营情况。
(4) 知识产权
应尊重知识产权,技术或经验知识的转让应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并且应保护客户和供应商的信息安全。
(5) 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
秉持公平业务、广告发布和竞争的标准。
(6) 身份保护和反报复政策
除非法律禁止,否则应制定并实施各项规程,确保向供应商和工人检举者提供保护,确保其举报的保密性及匿名性。欣铨应为其工人制定沟通程序,使工人能够提出任何问题,而不担心遭到打击报复。
(7) 负责任的矿产采购
欣铨为专业测试技术服务并无使用材料,不采购且营运过程不使用含钽、锡、钨、黄金和钴等来源具冲突影响及高风险区域之矿石。(依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规范)
(8) 隐私
欣铨承诺保护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所有人士(包括供应商、客户、消费者和雇员)的个人信息,以满足上述相关人士的保护其合理隐私的期望。收集、存储、处理、传输和分享个人信息时,欣铨遵守与隐私和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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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欣铨采用或建立与本准则范围相关的管理体系。在设计该管理体系时,应确保:(a) 符合与欣铨的经营和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b) 符合本准则;以及 (c) 识别并降低与本准则相关的经营风险。该体系还应促进持续改进。
该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要素:(1) 公司承诺
公司社会和环境责任政策声明确认欣铨对合规和持续改进所作的承诺,且经执行管理层批准,以当地语言在工厂发布。
(2) 管理层问责与责任
欣铨明确指定负责确保实施管理体系和相关计划的高级执行管理人员和公司代表。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审查管理体系的状态。
(3) 法律要求与客户要求
用以识别、监控和了解适用法律、法规和客户的要求(包括本准则的要求)的程序。
(4) 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
用以识别与欣铨经营相关的法律合规性、环境、健康与安全及劳工实践和道德风险的程序。确定各风险的相对重要程度,实施适当的程序和实质控制措施,以控制已识别风险并确保合规。
(5) 改进目标
制定书面绩效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并定期评估欣铨拟定的这些目标、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从而提高欣铨的社会、环境以及健康和安全绩效。
(6) 培训
培训管理层和工人,以实施欣铨的政策、规程和改进目标,并满足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7) 沟通
用以向工人、供应商和客户清晰准确地传达有关欣铨的政策、实践、期望和绩效信息的程序。
(8) 工人反馈、参与和申诉
持续的过程,包括有效的申诉机制,以评估工人对本规范所涵盖的实践和条件的理解,并获得反馈或违反行为,并促进持续改进。必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环境,
(9) 审核与评估
定期的自我评估,确保符合与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准则的内容的要求及客户合同要求。
(10) 纠正措施流程
用以及时纠正内部或外部评估、检查、调查及审查中发现的缺陷的程序。
(11) 文件和记录
创建并维护文件和记录,确保遵循法规并符合公司的要求及符合保护隐私的相关保密条款。
(12) 供应商责任
用以向供应商传达本准则要求并监督其遵守本准则情况的程序。